1. 法學中的海洋元素包括什么
英美法系(Common Law)又稱普通法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起源于中世紀之英格蘭,,主要來源于盎格魯-撒克遜習慣法與諾曼底封建法的融合,威廉公爵在諾曼底征服后踏上英格蘭的土地,,為了擴大王權,派遣大法官到英格蘭各地出巡,,處理農(nóng)民與封建主之間的矛盾,,在處理過程中有很多問題并無成文法可供憑借,,判案全靠依據(jù)當時風俗習慣,基督教道德也對審判結(jié)果有很大影響,,此為今英美法系之濫觴,。隨著十七到十八世紀大英帝國的擴張,傳播到世界各地,,如今主要在英聯(lián)邦國家流行,。
英美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法官在地方習慣法的基礎上,,歸納總結(jié)形成一套適用于整個社會的法律體系,具有適應性和開放性的特點,。在審判時,,更注重采取當事人進行主義和陪審團制度。下級法庭必須遵從上級法庭以往的判例,,同級的法官判例沒有必然約束力,,但一般會互相參考。
在實行英美法系的國家中,,法律制度與理論的發(fā)展實質(zhì)上靠的是一個個案例的推動,。因此,我們看英美等地的判決,,法官—陪審團—律師之間的博弈都極為精彩,,而往往一個史無先例的判決產(chǎn)生后,都為后世相同情況之判決提供了依據(jù),。比如我們在看美國法制發(fā)展過程中,,看到的往往都是一個個標志性的個案。
舉個例子,,比如美國著名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從地方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終判定南方省份種族隔離政策違憲,。從今往后,,所有類似于種族歧視與種族隔離案子的判決均須遵循此案中高院的判決。于是南方省份種族隔離政策終成為歷史,,美利堅迎來了歷史上民權運動的一個偉大的勝利。
與之相對的是我們所說的大陸法系,,大陸法系一般指德國\法國,主要以制定法為主,英美法系代表為判例法,主要國家英美.隨便找本外國法律史或法律制度就有,。
2. 海洋法系的優(yōu)缺點
法系的分類標準是相對的,又是綜合的,。這是因為:
(1)標準不同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如按照歷史類型、按照法律淵源(形式)、按照宗教與法律關系(宗教法系與世俗法系),、按照地域與傳統(tǒng)(遠東法系與西方法系)等,。
(2)在同一標準下,考察的主要部門法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分類,。
(3)在同一標準下,時代不同,,一國法律可劃歸不同法系,。
(4)法系間差別日益縮小,也說明法系標準的模糊性,、相對性,。
(5)法系劃分標準是綜合的,法系劃分標準不應當是單一的,,允許不同標準在一定條件下的綜合統(tǒng)一,。
影響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復雜,,法在受經(jīng)濟基礎制約的同時,,也受經(jīng)濟以外的因素包括其他上層建筑因素的影響。
最簡單,、顯著的特點就是大陸法系是以成文法為主,,即法無明文規(guī)定不為罪、法院判決依照成文的法律規(guī)定,。,。而英美法系則是以判例法為主,即對一案件審理時要參照以往法院審理相同或者類似案件所做出的判決,,并依照此類判決來審理目前的案件,。
3. 海洋法系國家法律的分類是什么
如果按目前通行的劃分法系的方法把世界各國的法律歸為兩大法系一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則俄羅斯的法律應歸入大陸法系之中,。
俄羅斯的法律之所以屬于大陸法系,,是因為它具有大陸法的一些基本特征:第一,強調(diào)議會立法(實質(zhì)上是專家立法,,只是加蓋了議會的橡皮圖章),,在司法過程中所適用的法律都是由立法機構制定頒布的法律、法令,,而不像英,、美等普通法國家中,法官可以在司法中自己創(chuàng)造新的法律,。第二,,強調(diào)國家法律的法典化,,如制訂統(tǒng)一的民法典、商法典等,。第三,,司法中極少遵從先例,即在審理一個新案時未必要按照別的法院以往對類似案件的裁定作出相似的判決,。
而澳大利亞屬于英聯(lián)邦國家,,其法律制度都秉承英國的法律制度,英國是一個海洋法系國家,,因此,,澳大利亞的法律系統(tǒng)也是海洋法系。
4. 海洋法的淵源主要包括
這個問題的參考答案:
海洋法系亦稱“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和大陸法系是有區(qū)別的,,兩者區(qū)別如下:
1、法系本質(zhì)形式不同,。
大陸法系是指歐洲大陸上源于羅馬法,、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該法典以后為一些國家所仿效,,故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一德意志法系。
海洋法系亦稱“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英美法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發(fā)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指英國從11世紀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習慣法的普通法為基礎,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國的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制度,。
2,、法系包含范圍不同。
屬于大陸法系的除法國,、德國兩國外,,還有奧地利、比利時,、荷蘭,、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維新后的日本以及亞、非,、拉部分法語國家或地區(qū)的法律,。而法國法是大陸法系的代表, 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海洋法系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qū),。是西方國家中與大陸法系并列的歷史悠久和影響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續(xù)性,以傳統(tǒng),、判例和習慣為判案依據(jù),。
5. 什么叫海洋法系
印度是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Common Law System)亦稱“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發(fā)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指英國從11世紀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習慣法的普通法為基礎,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國的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制度,。產(chǎn)生于英國,,后擴大到曾經(jīng)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qū),,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等,。是西方國家中與大陸法系并列的歷史悠久和影響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續(xù)性,以傳統(tǒng),、判例和習慣為判案依據(jù),。
6. 海洋法系的來源
英美法
英美法是以判例法為基礎的英國法和仿效其法律的美國以及其他國家法律的總稱。區(qū)別于以羅馬法為基礎的大陸法系,,但實際上,,并不存在一個具體的、獨立的英美法律制度,。通常稱 “英美法系”,、“英吉利法系”、“普通法系” 或 “判例法系”,。英國法最早起源于中世紀的日耳曼法,。1066年諾曼底人征服英國后,建立了諾曼底王國,,實現(xiàn)了英國的統(tǒng)一,。為了加強王權,同時也為了緩和與撒克遜貴族的矛盾,,以國王名義頒布了為數(shù)不多的敕令,,同時委派巡回法官到各地進行巡回審判。他們根據(jù)英王敕令,,有選擇地適用地方習慣進行判決,,從而形成通行全國統(tǒng)一的判例法——普通法,。
基本介紹
英國的判例法除普通法以外,還有衡平法,。這是一種從14世紀開始發(fā)展的與普通法平行的主要適用于民事糾紛的法律原則和訴訟程序。由于民商事關系的發(fā)展,,傳統(tǒng)的普通法的嚴格限制有時無法適應需要,,英王允許臣民在無法從普通法院獲得公平處理時,,可直接向大法官申請,由大法官根據(jù) “公平、正義” 原則予以處理,,可以停止普通法法院判決的執(zhí)行,命令或禁止民事被告人從事一定的行為,。到15世紀又進一步設立衡平法院,,專門審理衡平案件,,乃形成以衡平法為原則的判例法,。于是英國出現(xiàn)兩種判例法,即普通法和衡平法; 兩種法院系統(tǒng),,即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1873年通過 《最高法院審判法》,,進行了司法改革,取消了衡平法院,,建立了單一的法院系統(tǒng)。但是,,直到今天,,高等法院仍設有由衡平法院演變而來的大法官法庭,,在審判實踐中也不時援用衡平規(guī)則,給予衡平救助,。在其他英美法系國家中,有的仍保留衡平法的某些效力,,甚至還存在個別的衡平法院,。
美國法源于英國法,在英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從英國委派訓練有素的法官到美國來。美國獨立戰(zhàn)爭取得勝利后,,一度表示與英國法決裂,制定了聯(lián)邦成文憲法,,各州也制定了成文憲法,。后又宣布以英國法為依據(jù),但根據(jù)美國條件,,對英國法也進行系統(tǒng)的歸納和解釋,,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法律體系,。自17世紀起,英國的長期對外殖民擴張,,英國法也傳播和移植到各殖民地附屬國,。這些國家大多根據(jù)英國法原則,,在獨立后按照各自的特點和習慣,適應其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發(fā)展的需要,或多或少地作了修改,,建立超自己的法律制度,。目前,,屬于英美法系的國家,有印度,、巴基斯坦,、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戰(zhàn)后日本也受到英美法的影響。在英美法中,,除判例法外也有制定法,而且自19世紀以來制定法大量增加,但遠不如大陸法系成文法典嚴密和系統(tǒng),。
英美法的主要特點是: ①以判例法為主要形式,承認法官有創(chuàng)制法的職能,。程序法優(yōu)于實體法,。②制定法大都是單行法規(guī),,沒有系統(tǒng)的統(tǒng)一法典,法律內(nèi)容主要是分則,,并且常有變動,。③在法的適用上,,有遵循先例原則,,上級法院的判決對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④判決采用歸納的方法,,即從過去案例中歸納出一般原則適用于案件作判決; ⑤在訴訟上采用抗辯式審理方式,,法官處于仲裁者的地位,,由控訴人和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雙方進行辯論,最后由法官作出判決
7. 法學中的海洋元素包括什么和什么
你好,!目前據(jù)我了解,江蘇海洋大學法學專業(yè)并沒有碩士點,。江蘇海洋大學位于江蘇省,以海洋類專業(yè)為主,,其法學方向主要有本科和碩士專業(yè),。盡管法學碩士點暫時不存在,,但你仍可以考慮該校的本科法學專業(yè),或者考慮其他學校擁有法學碩士點的選項,。如果你對其他學校或法學專業(yè)有更詳細的需求,我可以為你提供進一步的信息,。希望這個回答能夠幫到你,!如有其他問題,,請繼續(xù)提問。
8. 法學中的海洋元素包括什么內(nèi)容
海洋權益的內(nèi)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權益,,如海洋主權,、海洋管轄權,、海洋管制權等,這是海洋政治權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經(jīng)濟權益,,主要包括開發(fā)領海,、專屬經(jīng)濟區(qū)、大陸架的資源,,發(fā)展國家的海洋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國家安全的國防屏障,,通過外交,、軍事等手段,防止發(fā)生海上軍事沖突,。
四是海洋科學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科學實驗的基地,,以獲得對海洋自然規(guī)律的認識等。
此外,,還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觀光旅游,、舉辦跨海域的文化活動等,。
法律依據(jù):《海洋法公約》一是海洋政治權益,如海洋主權,、海洋管轄權、海洋管制權等,,這是海洋政治權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經(jīng)濟權益,,主要包括開發(fā)領海,、專屬經(jīng)濟區(qū),、大陸架的資源,發(fā)展國家的海洋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國家安全的國防屏障,,通過外交、軍事等手段,,防止發(fā)生海上軍事沖突。
四是海洋科學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為科學實驗的基地,以獲得對海洋自然規(guī)律的認識等
9. 海洋法系基本分類
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都是資本主義經(jīng)濟關系的產(chǎn)物,,主要區(qū)別有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淵源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律淵源即包括各種制定法,,也包括判例,,判例所構成的判例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大陸法系是成文法,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不包括司法判例,。
2法律結(jié)構的不同,。英美法很少制定法典,,習慣用單行法的形式對某一類問題做專門的規(guī)定,是以單行法和判例法為主干而發(fā)展起來的,;大陸法系習慣于用法典的形式對某一法律部門所包含的規(guī)范做統(tǒng)一的系統(tǒng)規(guī)定,法典構成了法律體系結(jié)構的主干,。
3法官的權限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來審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條件下運用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的技術創(chuàng)造新的判例,;大陸法系強調(diào)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規(guī)定來審判案件,法官對成文法的解釋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嚴格限制,。
4訴訟程序的不同,。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重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同時存在的陪審團制度,;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重心,突出法官的職能,,具有糾問程序的特點,,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審員共同組成法庭來審判案件,。
此外,兩大法系在法律分類,、法律術語,、法學教育,、司法人員錄用和司法體制等方面,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10. 海洋法的淵源
普通法系(Common Law)又稱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是指英國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它以普通法為基礎的,、與以羅馬法為基礎的民法法系相比較而存在的一種法律制度,。
普通法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但并不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國的三種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總稱,。美國法律,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屬于普通法法系,,但它有自己的,、不同于英國法的很多特征。
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并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普通法起源于中世紀的英格蘭,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qū)或混合民法系統(tǒng)中,。